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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丨中国保险“走出去”:我国保险业首例英国海事共损案胜

发布时间:2018-04-24 13:01 | 浏览次数:142
2018-04-18平安产险 今年3月,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收到最后一笔由国际保赔协会支付的费用赔款,这是中国保险业首例英国海事共损案胜诉案例。 金融时报刊文报道此事,现全文转载如下。 2018年3月22日,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收到最后一笔由国际保赔协会支付的费用

  2018-04-18平安产险

  今年3月,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收到最后一笔由国际保赔协会支付的费用赔款,这是中国保险业首例英国海事共损案胜诉案例。

  金融时报刊文报道此事,现全文转载如下。

  2018年3月22日,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收到最后一笔由国际保赔协会支付的费用赔款,标志着历时7年的“CAPEBONNY”共损索赔案件最终完美收官。经2017年12月英国高等法院判决,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胜诉,同时免于承担共损分摊金额及原告律师费用约523万美元并获得原告费用赔偿约128万美元。

  “CAPE BONNY”的胜诉,是共同海损领域不可多得的案例。此案判决后,国外知名海事媒体TradeWinds很快作出了相关新闻报道,评价中国平安是一家实力强大的企业。业界认为,此案的胜诉,不仅使世界重新审视中国保险业的专业实力,为中国险企在面临重大海事案件时,如何应对海外诉讼、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宝贵的场景案例,同时也为中国保险公司“走出去”增强了信心。

  时间追溯

  2011年7月,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承保了中国货主从阿根廷进口的97万桶原油,保险金额为1280万美元,由“CAPEBONNY”轮承运。该轮在航行途中因躲避热带风暴“马鞍”,主机发生故障失去动力,船方宣布共同海损。

  2013年3月,国外理算人提交了总金额288万美元的共损理算报告,其中货方需分摊金额256万美元。就此,凭借长达20多年水险案件的专业积累,平安北分理赔人对损失原因和绕航行为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然而德方船东均不予理睬,并于2013年9月在英国高等法院起诉平安,同时要求平安承担共损分摊及利息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共计523万美元。

  英国是海上保险的发源地,是海商法的鼻祖,是共同海损理算规则的制定者之一。《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CAPE BONNY”轮是哥伦比亚船舶管理公司(世界最大的船舶管理公司之一)管理的苏伊士级散油轮,其挪威嘉德保赔协会在国际保赔协会集团13家成员中排名第三,汇聚了航运业、海商法界与保险界的精英。用平安产险北分相关负责人的话说:“在英国开庭,无异于与虎谋皮。”

  “用英国人的思维模式组织抗辩资料,还要突破德方船东及挪威嘉德保赔协会设置的技术和信息壁垒,分公司理赔人及律师只能从船东披露的上万份资料中寻找漏洞,协调十余位船舶技术、冶金、海事理算方面的国内外专家反复沟通探讨,最终推断出主机停机的三种可能性。”上述负责人进一步介绍,2017年11月,英国高等法院就本案连续8天开庭审理,出具了长达200多页的判决书。大法官采信了平安提出的一个观点,裁定“CAPEBONNY”轮主机动力故障的发生是由于船方操作错误引发,不构成宣布共同海损条件,平安大获全胜。这不仅免于共损分摊,还追回了128万美元的律师费用,使公司免受了损失。

  应对挑战

  自该案于2011年7月出险,到平安于2018年3月收到最后一笔费用赔偿款,是什么原因致使这一海事诉讼耗时达7年之久?平安公司在海事诉讼中面临了哪些挑战,是如何应对和解决的?

  “从2011年7月出险,到2013年3月理算人出具理算报告、2013年9月德方船东在英国起诉平安公司,再到2017年12月英国高等法院判定平安胜诉,直到2018年3月平安收到最后一笔费用赔偿款,之所以持续了7年时间主要是与案件的性质及英国诉讼程序有关。” 平安产险总经理助理徐霆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共损案件中,首先,共同海损需要理算过程,出具理算报告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且一份理算报告有时甚至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其次,理算报告出具完毕后,因德方船东的起诉,该案件进入英国法院诉讼程序中,双方的举证程序又占用了较长时间,包括收集证据、整理证据、提交证据以及初步质证后应对方和法庭要求继续补充证据等,都会消耗很长的时间。直到最后全部证据提交完毕后,法庭审查和开庭审理的时间合计起来,7年的时间在英国诉讼案中,时间不能算最短,也不算最长。

  “由于案件涉及周期跨度长,也因此为保险公司带来不可避免的挑战,这其中,首先是共同海损案件处理起来相对复杂,作为保险人需要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例如:承运船舶在海上遭遇意外事故宣布共同海损,保险人需要考虑的问题非常多,尤其是出险后的第一时间,保险人要尽快派出经验丰富的检验人上船调查取证。其次是共同海损案件处理起来时间较长,需要保险公司建立专家沉淀机制,为水险理赔人营造耐心和韧性的氛围。因此,实现上述要求则需要保险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货运理赔专家。”徐霆如是说。

  有保险专家表示,“CAPE BONNY”案件胜诉的成功,对于中国保险企业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这使世界重新审视中国保险企业的专业实力,为中国保险人在面临重大海事案件时,如何应对海外诉讼、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宝贵的场景案例。特别是,此案也是中国保险企业在有关共同海损诉讼案件中,在英国法院赢得的首例。而在此之前,中国企业及保险企业在国际其他类型的海事诉讼案件中,总体胜诉的案件低于败诉的案件数量。

  获得启示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步伐正在加快。然而,在大规模“走出去”之前,面对不可避免的经济、政治以及法律等诸多风险问题,也想问一句:中国企业准备好了吗?对于中国保险企业而言,又当如何面对今后的挑战?

  对此,徐霆感触颇多,他谈到,首先,中国企业要勇于走出国门,也要有胆量、有魄力在国外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权益,对有理由有依据获胜的案件,要有信心将诉讼进行到底。其次,英国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法律制度很完备,历史悠久,整体上讲,可以认为英国法院及西方法院是公平、公正并能维护正义的。实际上,反观历史上中国公司在国外诉讼中的失败原因,最主要往往是因为经验不足、准备不足、投入不足等。如果中国企业对案情本身有很好的掌握,证据准备充分,并能有专业人士(国外律师)提供专业辅助,能够收集、整理并提交给法庭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完成庭审,证人也能按时按要求接受法庭的质询,完全可以取得境外的胜诉结果。第三,在与国外当事人有关联的业务进行中,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当争议纠纷发生时,要有能力辨析出争议纠纷的性质,合理提出自身主张,并围绕争议纠纷焦点,收集准备相关证据,能与专业的法律代理人士进行有效的沟通互动。在案件证据以及专业法律人士提供的法律意见支持案件有胜诉把握时,要有信心和勇气将案件进行到底,取得最终胜利。第四,案件胜诉也与中国国力以及中国企业自身实力的显著提高分不开。在英国进行的诉讼案件,案件所产生的法律费用相当可观。即使是胜诉方,要想挽回更大更多的损失,避免更高金额的赔付,必要的成本和费用仍然需要有自身承担的能力。同时,还需要有一旦败诉,将会付出更大代价的风险承受能力。此外,英国是国际上最主要的海事司法中心,英国法也是适用最广泛的海事纠纷适用法律。但事实上,中国企业,包括保险企业,对于英国海事法律法规以及仲裁、诉讼规则等的了解还十分有限,更缺乏足够的实战经验。因此,对于一些经常遭遇涉外争议纠纷的财险企业,要加大对英国法律以及仲裁、诉讼规则的学习和了解,这也是中国保险企业走出国门融入世界的必修课。

  当家庭“顶梁柱” 倒下的那一刻

  肖扬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有了保险意识,了解到保险的重要性,但往往一提到给家人购买保险,更多的人首先会选择先给孩子或父母投保,甚至有不少人是因为孩子的到来才开始接触到保险。实际上,这完全是一个误区。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肩负责任最多,承担起赡养老人、抚养孩子以及家庭责任的那个人,就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一旦家中“顶梁柱”突遭意外,家庭将打破原有的经济来源和生活品质的保障。那么如何运用保险工具,为“顶梁柱”及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呢?通过下面案例可以让人们进一步了解:“给家中‘顶梁柱’投保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障突遭变故的家庭及家庭成员的生活”。

  案情简介

  王先生与妻子婚后两年因为孩子的诞生,妻子选择辞职在家做一名家庭主妇。为了让家人过的更好,王先生努力工作,经常加班,长期饮食没有规律,不幸地罹患了胃癌。而患病治疗的医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最少要30万元。

  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改变了这个三口之家的命运。一家人四处借钱,勉强凑够了这笔费用,但是后期的治疗与调养身体的开销仍无法解决。

  保险评析

  可以看到,重大疾病是人们一生中最难预料且最不可控的风险。现如今雾霾、饮食、生活压力都会引发各类疾病,我国每年因雾霾死亡的人数高达50万,近30年来公众吸烟率持续下降,但肺癌的患病率却提升了4倍以上。

  据统计,现如今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已经超过70%,尤其是40岁之后,重大疾病的发生不再是小概率事件。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平均医疗费超过15万元。而这15万元是大多数普通人半年以上的收入。除了死亡率以及高额的疗养费用,病人因患上重大疾病将造成无法获取稳定收入的时长往往超过3年。因此,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其主要作用就在于:“补充医疗费用、替代收入损失、维持家庭原有生活品质”。

  上述三口之家,若提前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便可以立刻拿到理赔金进行治疗,哪怕是一份保额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当治疗费用还没付完的情况下,就能够拿到足额的理赔金。由此可见,家庭中的“顶梁柱”一定要购买一份重疾保险。

  不仅如此,在购买时要遵循高额损失优先原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最大的保障对象应该是家庭的中青年夫妻,是家庭的经济主力。若家中的经济主力发生风险,老人和儿童的保障与依靠将不复存在。所以,为家庭成员投保的正确顺序应该是先为“一家之主”,若夫妻二人均为家中的“顶梁柱”,就要一同进行保险保障规划,其次才是老人和孩子。

  在产品选择方面,需要对产品的投保责任、投保条件、责任免除、缴费方式以及保单的附属功能进行分析比较。一是明确需求,看清产品免责条件,对比产品的豁免责任,保障期间是终身为宜。二是看清条款细则。比如心脏搭桥手术,很多人都认为这属于重疾,但事实上,由于手术造成的伤口比较小,所以达不到重疾的赔付标准。三是附加服务是否齐全实用。对于消费者来说,不同的产品观察期在90天至1年不等,观察期越短越好。此外要了解产品中的其他责任,比如到一定年龄返还保费等。

  在保额规划方面,首先应考虑保额是否充足,保障是否有力,评估重大疾病发生时可能会带来多少损失。这需要从多个维度考量,如:工作期间所创造的收入;终止工作期间的收入损失;工作能力降低后的收入损失;重大疾病发生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后期康复所需费用支出。有保险专家提供以下计算比例参考:一次重大疾病所带来的损失=5年收入+基本康复费用(每年4万元*5年=20万元)+治疗费用(30万元)。保费的支出,为个人年收入的10%~20%为宜。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购买保险时,若家中有重疾病史需要提前说明,不然一经查出有可能会成为后期拒赔的理由。如果疾病病症达不到重症疾病的规定标准,最好有轻症保险进行组合搭配。

  由于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迥然不同,对于保险的需求也各自不同,这需要有不同保险产品的组合才能够更为全面地满足家庭的需求,以更好地化解不同风险,防患于未然。

  (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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